保安行業或因新規洗牌
編輯:龍盾保安
更新:2013-02-25
查看:0 次
新條例中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但
目前廣州的19家保安公司均隸屬于公安部門。據了解,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應對之策。
“這幾天,我們都在仔細研究,新版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一名保安公司負責人表示,新條例中的第四十條規定: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這條規定對于廣州保安
行業的現狀,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保安行業內部人士表示,這部分保安力量在緩解廣州警力不足現狀起到重大作用,對當地治安、維穩有著至關重要的意
義。有些基層派出所警力不足,部分保安還參與巡邏或者是打伏擊。
“但如果警方不參與設立保安公司,保安公司成為純市場化運作的話,那么有些保安公司可能首先考慮的是運營成本等問
題。”廣州某區保安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保安公司隸屬于公安局,有些安保任務還是考慮社會效益,而不是經濟效益。
“如果新條例得以實施,帶來的好處是,優勝劣汰,適者生存。”一名保安行業內部人士表示,目前,廣州保安基本按照
行政區域以及業務領域劃分,各區都有獨立法人的保安公司,由于之間競爭不充分,保安公司業務范圍也在各自轄區內。
他說,每個公司管理模式、方法還有所不同,并不是所有保安公司都給自己的保安員購買了社保以及意外保險。但有些保
安公司的企業管理模式健全,例如,越秀區保安服務公司給所屬的保安不僅購買了社保還購買了意外保險等,僅這筆費用,一
個保安的所需費用每月大約400至500元,另外還有每月1700至1800元的工資。
關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廣州保安業如何應對?相關人士表示,針對這條規定,包括省公
安廳、市公安局正積極研究應對。